清明時節,慎終追遠。傳統的焚香燒紙祭祀活動若用火不慎,極易引發森林火災,不僅造成生態環境與財產的重大損失,相關行為人更將面臨法律的嚴肅追究。湖北省團風縣人民檢察院就兩起因清明祭祀引發的失火案,深入案發地開展出庭公訴工作,將法庭“搬”到群眾身邊,以鮮活案例敲響安全警鐘,并提供相關環保法律咨詢,引導公眾樹立文明、安全的祭祀新風尚。
此次公訴的兩起案件,均因當事人在清明掃墓時焚燒紙錢、燃放鞭炮,未徹底熄滅余火或有效控制火源,加之春季天干物燥、風力較大,火星引燃周邊枯草落葉,最終釀成山林火災。火災過火面積較大,對當地森林資源和生態環境造成了不同程度的破壞。案發后,檢察機關迅速介入,經審查認為,兩名涉案人員因過失引發火災,其行為已觸犯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》第一百一十五條第二款之規定,涉嫌失火罪,依法提起公訴。
為達到“審理一案、教育一片”的社會效果,團風縣檢察院與法院溝通協調,決定將庭審現場設在案發地所在的鄉鎮。庭審過程中,公訴人圍繞犯罪事實、證據、社會危害性及法律適用等方面進行了充分舉證和有力指控,并深刻剖析了案件背后暴露出的公眾防火意識淡薄、僥幸心理作祟等問題。被告人當庭表示認罪悔罪,對自己因疏忽大意釀成大禍的行為深感懊悔。法庭將擇期宣判。
庭審結束后,檢察干警并未立即離去,而是結合案件,面向旁聽的鄉鎮干部、護林員及周邊村民,開展了一場生動的“以案釋法”宣講暨環保法律咨詢服務活動。檢察官詳細講解了失火罪的構成要件、量刑標準以及此類犯罪對個人、家庭和社會帶來的嚴重后果,強調了在森林防火區、草原防火期內野外用火的嚴格限制和法律責任。
檢察官們積極提供“環保咨詢服務”,倡導移風易俗:
此次“庭審+普法+咨詢”的三合一模式,將司法辦案與生態環境保護法治宣傳深度融合,讓群眾“零距離”感受法律的威嚴與溫度,深刻認識到“小火可能釀大災,失火就是犯罪”,有效提升了基層群眾的森林防火意識和法治觀念。團風縣檢察院表示,將繼續發揮檢察職能,依法嚴厲打擊危害生態環境的各類犯罪,并持續深化法治宣傳教育,為守護綠水青山、推進生態文明建設貢獻檢察力量。清明祭祀,心意勝于形式,安全重于一切,莫讓緬懷先人的縷縷青煙,變成危害家園的熊熊烈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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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時間:2026-01-13 16:02:54